您的購物車中沒有產品
香港退換貨條款及細則
本使用條款及細則適用於買家在瀏覽及使用豐生活電子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的豐生活MIT(以下簡稱為「本網站」),請於使用本網站前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買家使用本網站,即表示買家接受並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1. 取消訂單
1.1 買家提交訂單後,即使在本公司仍未經電郵確認買家之訂單之前,均不可取消訂單;
1.2 買家可於商品簽收後申請商品退貨或換貨,所有退貨或換貨申請必須符合本條款內的商品退貨或換貨條件。
2. 商品退貨或換貨次數
2.1 每一商品可辨理退貨或換貨一次(只限於本公司認為符合退貨或換貨條件之商品)。
3. 接納商品退貨或換貨之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3.1 經本網站購買的商品;
3.2 於7天有效商品退換期(由確認簽收日起計7天內,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內提出的申請;
3.3 商品外包裝有損壞引致商品故障或破損;
3.4 商品有瑕疵(如污跡、食品過期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或非人為因素造成之故障或破損;或
3.5 送抵之商品與訂購之商品不同。
4. 不接納商品退貨或換貨之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4.1 任何非本網站出售的商品;
4.2 商品於本網站描述中註明不可退換;
4.3 於7天有效商品退貨期後提出的申請(由確認簽收日起計7天內,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4.4 商品並非全新狀態,或因人為因素導致的損毀、商品無法回復原狀、缺乏完整性及失去 二次銷售價值(如已穿著、使用、洗滌、受潮、濕損、自行剪裁修改、改裝、污損、破損、凹陷、變形、功能不全、失靈等);
4.5 禮品包或套裝中的商品部分退換;
4.6 所有食品類;
4.7 貼身或衛生商品(適用於母嬰產品類、寵物生活類、衣物服飾類、個人及家居護理類及運動用品類);
4.8 包裝已被拆封的商品(適用於母嬰產品類、寵物生活類、衣物服飾類、遊戲電玩類、個人及家居護理類、運動用品類、電子及電器產品類);
4.9 買家個人喜好問題;
4.10 非商品品質問題而提出的申請;
4.11 商品上的標籤、條碼或吊牌不完整、被破壞或被折曲;
4.12 贈品(贈品於任何情況下均不獲退換);
4.13 配件附屬品瑕疵;
4.14 特賣商品;
4.15 商品所屬商店另有列明退換貨安排者;
4.16 外包裝及商品無損壞;或
4.17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合理的退換貨申請。
5. 申請退貨或換貨流程
5.1 如買家申請商品退貨或換貨,需先確定該商品屬於可退貨類型及符合商品退貨或換貨條件,並於商品確認簽收日起計7天內(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登入本網站提出退貨或換貨申請;
5.2 為方便本公司進行買家退貨或換貨申請的審核,買家必需按要求將該商品照片連同退貨理由一併附上。
6. 退貨申請或換貨審核
6.1 本公司收到買家的退貨或換貨申請後,會於3個工作天內審核買家的退貨或換貨申請,有關審核結果將以電郵通知買家;
6.2 如買家的退貨或換貨申請不獲接納,本公司將以電郵通知買家不予辦理退貨之原因。
7. 商品退貨或換貨地點
7.1 買家在本網站申請退貨,經客戶服務代表審核並接納後,應於指定時間內自行到順豐站將商品退回或安排收派員上門取回需退貨的商品;
7.2 買家在本網站申請換貨,經客戶服務代表審核並接納後,應於指定時間內自行到順豐站將需更換的商品退回或安排收派員上門取回需更換的商品;
7.3 如買家欲了解順豐站地址及營業時間,可參考順豐速運(香港)有限公司官方網站:
http://www.sf-express.com/hk/tc/others/Contact_Us/SF_store_address/
8. 辦理商品退貨或換貨
8.1 如買家的商品退貨或換貨申請獲本公司接納,買家將收到電郵通知。本公司會於收到退回商品後安排退款或換貨;
8.2 任何退貨或換貨,買家須提交以下文件及物品:
8.2.1 接納退貨或換貨申請之通知電郵列印本;
8.2.2 有關交易的完整訂單列印本;及
8.2.3 需退貨或換貨商品(必須連同商品的完整包裝)
8.3 以上的文件及物品如有遺漏,買家的退貨或換貨申請將不獲辦理;
8.4 如果買家選擇上門進行退貨或換貨, 須於限定時間內將以上所需文件及商品一併退回,本公司確認收回需退貨或換貨的商品後,將安排退款或為更換的商品安排發貨;
8.5 如果買家選擇於順豐站進行退貨或換貨,須收到電話短訊提示後,於限定時間內將以上所需文件及商品一併退回,本公司即場確認收回的商品後將安排退款或更換商品;
8.6 本公司安排的收派員會現場驗收及核實退貨或換貨商品。如買家提交的商品與接納退貨或換貨申請之通知電郵內容不一致,買家的退貨或換貨申請將不獲辦理;
8.7 本公司確認收回退貨商品後將安排退款;
8.8 如買家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將商品退回,買家的退貨或換貨申請將被視作放棄;
8.9 買家成功申請退貨後,購買該商品所獲得的積分將全數或按比例被扣除,而不作另行通知;
8.10 所有未經授權的退貨或換貨申請,本公司一律概不處理;
8.11 如買家申請換貨的商品缺貨,本公司將依照退貨申請處理,並安排退款;
8.12 退貨或換貨商品確認安排退回本公司倉庫後,買家不得向本公司取回該商品。
本公司有權修改或更新本條款及本網站的任何內容,包括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商品與服務,而毋須另行通知。買家應不時參閱本網站之條款,買家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表示同意接受經修訂的使用條款。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本使用條款及細則以中文和英文寫成,具有同等效力。若英文和中文版本有任何分歧,以繁體中文版本為準。
更新日期:2016年6月8日